白话必须清楚,清楚不能牺牲边界
所诠义是词语准备让听者理解和趋入的意义对象;它通常先以概念方式出现,再间接指向具体个别。
听见“火”时,心中所现火的通相是直接所诠内容之一,随后可由语境趋入炉中那团具体火。
它在《释量论》的哪一层发言
这是本词最主要的研读位置;跨品出现时,必须依论证功能重新判读。
它与能诠声构成语言关系的两端,并连接显现境、执著境和趋入境。
结合具体有法、所立与正因检验本词,不把概念说明直接当作原颂引文。
从定义走到认识转化
所诠义是能诠声所表达之义,可涉及义共相、排除结构及最终趋入的个别对象,需区分显现意义与实际所指。
它与能诠声构成语言关系的两端,并连接显现境、执著境和趋入境。
拆分“词的意义”与“外在对象”,解释语言可以正确指物却不直接把自相装进词中。
听见“火”时,心中所现火的通相是直接所诠内容之一,随后可由语境趋入炉中那团具体火。
所诠义不必是外境中的常住普遍体,也不等于说者脑中任意影像;它受约定和对象因果经验共同限制。
关于词直接诠共相还是经排除指向个别,印度和藏地解释复杂,应区分陈那、法称及后世教材。
听到抽象词时问:心中显现什么、说者要指什么、现实中又有什么;三层不必完全相同。
所诠义位于语言与世界之间。理解成熟,不是把词背熟,而是能从词穿过概念,谨慎抵达它所指向的生命事实。
知道相关,更要知道怎样相关
把名相放回一次真实判断
- 对象
我现在究竟在判断什么,而不是在回应什么情绪?
- 来源
这个认识来自直接显现、正因推知、他人转述,还是习惯投射?
- 反例
什么情况会使我的理由成立而结论不成立?
- 边界
我是否把概念的方便安立误认成了对象本身?
掌握度检验
读懂,不以“读完”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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