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ŪLAMADHYAMAKAKĀRIKĀ · 27 CHAPTERS

二十七品
二十七组实验

以《中论》品次作为论证地图,每一组都固定拆成所诤事、所破、理由、周遍、不欲后果和结论边界。以下是教学性论证提要,不冒充龙树颂文或任何译本的逐字引文。

27品论证6检验字段01统一边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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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七品索引01观因缘品02观去来品03观六情品04观五阴品05观六种品06观染染者品07观三相品08观作作者品09观本住品10观燃可燃品11观本际品12观苦品13观行品14观合品15观有无品16观缚解品17观业品18观法品19观时品20观因果品21观成坏品22观如来品23观颠倒品24观四谛品25观涅槃品26观十二因缘品27观邪见品
MMK / 01

观因缘品 · 条件不是自性生产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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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果与因、缘、缘的集合及所谓生产作用。

02所破

果从条件自身、条件集合或独立生产力中预先实有。

03理由

逐一条件与其集合中都找不到已经成立的果;若果已自性有便无需生。

04周遍

自性果若由缘真实产出,应在缘或生产关系中可究竟定位。

05不欲后果

果若先有则再生无义;若全无关系,任何缘都可生任何果。

06结论边界

不破名言中条件聚合令相应结果发生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  5. 5返回缘起名言与修道功能
MMK / 02

观去来品 · 行动不在三时自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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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已去、未去、正去与行走者。

02所破

离开行者、道路与分位而自性成立的‘去’。

03理由

已去不再去,未去尚未去;正去若另有去,将发生两重行动。

04周遍

自性行动必须在三时之一独立成立。

05不欲后果

同一行者需有两个去,或行动完全无处安立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世俗中人从一处走向另一处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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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03

观六情品 · 见者与见不能互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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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眼等六根、所缘与见闻觉知。

02所破

先于见而自立的见者,或能看见自己的实体见。

03理由

离所见无从建立见,离见也不能把某物定为见者。

04周遍

能见若自性成立,应不待所见与见的活动。

05不欲后果

见若见自己将有作用重叠;若完全不见,则也不能见他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有效的视觉、听觉和认识活动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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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04

观五阴品 · 整体不离色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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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色受想行识及其安立基础。

02所破

离因与部分自性成立的蕴,或把蕴当最终实体。

03理由

色等依因、缘、部分和特征安立;离这些条件没有可指认的蕴。

04周遍

自性蕴应不待因与组成而成立。

05不欲后果

若离因有色,色应无因常有;若与因绝对同一,因果失去差别。

06结论边界

五蕴仍可作为身心经验与人我安立处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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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05

观六种品 · 空间与特征互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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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地水火风空识等界,重点检验空间与其特征。

02所破

在特征之前独存的实体界,或离所依的特征。

03理由

没有特征无法识别实体,没有实体也无处建立特征。

04周遍

若二者自性成立,应可各自不待对方。

05不欲后果

实体成为不可识别的无特征物,特征成为无所依的悬空性质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妨碍名言分类六界及其功能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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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06

观染染者品 · 欲与欲者不先后自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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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贪欲等烦恼与被称为染者的人。

02所破

在关系之前已经成立的染法或染者。

03理由

若染者先有而无染,何以称染者;若染先有而无所依,染也无法成立。

04周遍

关系项若自性成立,应在关系发生前已经各自完成。

05不欲后果

染者可在无染时恒为染者,或烦恼无须任何相续即可存在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认烦恼生起及修道中需要对治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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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07

观三相品 · 生住灭不能自我成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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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有为法的生、住、灭三相。

02所破

作为自性实体的三个相,能标记其他法也标记自身。

03理由

若三相也是有为,需另有三相标记而无穷;若非有为,便不能作有为相。

04周遍

真实标记者必须自身已成立且不依被标记法。

05不欲后果

引出无穷复验,或三相失去作为有为特征的资格。

06结论边界

保留事物在名言中出生、持续和消失的过程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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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08

观作作者品 · 作者依作业安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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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行动、行动者与被作对象。

02所破

不依行动而自性成立的作者,或不依作者的实体行动。

03理由

作者因作而得名,作也依作者与条件;已定作者再作会重复,未定作者无从作。

04周遍

自性作者应无需行动即可成立为作者。

05不欲后果

不做事者也恒为作者,或一个行动需要多个作者身份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取消世俗责任、意图和行为后果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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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09

观本住品 · 经验前不存在固定主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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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被设想在见闻等经验之前的常住我。

02所破

先于身心功能、自证其有的本住主体。

03理由

若离一切经验仍有主体,无法说明如何识别;主体又只能依经验被安立。

04周遍

自性先住者应不依任何身心征相而可成立。

05不欲后果

成为完全不可知却被断言存在的实体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名言中的生命相续与经验者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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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0

观燃可燃品 · 火与薪七相不可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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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火、燃料及能烧所烧关系。

02所破

火与薪自性同一、相异、相属或互相容纳。

03理由

同一则作者与对象混合,相异则火可离薪独存;其他关系也预设二者先成。

04周遍

自性关系应在一异等候选中可定位。

05不欲后果

一物烧自身,或火与燃料全无关系仍能燃烧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依燃料、氧气等条件发生燃烧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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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1

观本际品 · 轮回无自性第一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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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生死相续的最初、现在与最后。

02所破

可独立定位的轮回第一起点与自性先后。

03理由

若生前先有老死或老死前先有生皆不合理;相待阶段无独立第一项。

04周遍

自性时间次第应有不依他项的绝对开端。

05不欲后果

先有无生者的死亡,或第一生完全无因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各段生命与十二缘起的世俗次序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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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2

观苦品 · 痛苦非四种自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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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苦以及受苦相续。

02所破

苦由自、他、共或无因以自性方式制造。

03理由

自作导致作者受者同一且已成再作;他作导致无关者也可施苦,其余兼具前过。

04周遍

自性生产若成立不出四生。

05不欲后果

苦可无条件出现,或某相续的苦由完全无关者承担。

06结论边界

不淡化真实痛苦及其可被因缘缓解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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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3

观行品 · 如幻不等于全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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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一切有为行及其虚妄显现。

02所破

有为法具有不依条件的固定本质,或空性本身成为实体。

03理由

因缘所造必变化,显现方式与成立方式不一致。

04周遍

自性法不应被条件塑造,也不应败坏。

05不欲后果

若自性固定,修治与转变皆不可能。

06结论边界

虚妄、如幻仍可起作用,不是断灭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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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4

观合品 · 接触双方不先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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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见、可见与见者,及一般相合关系。

02所破

两个自性独立项在保持绝对分离时真实结合。

03理由

若各自已独立完成,结合不能改变什么;若未完成,也无两项可合。

04周遍

自性相合需要相合项先于关系各自成立。

05不欲后果

无关项也可相合,或相合需要第三相合而无穷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身体接触、概念关联等名言关系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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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5

观有无品 · 自性不由因缘制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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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自性、他性、有与无。

02所破

由因缘生起的自性,或事物从固有存在转成固有不存在。

03理由

自性按定义不待他;若由缘造便与定义相违。

04周遍

凡依缘者皆可变,不能是不变自性。

05不欲后果

自性若真实则永不改变,世间生灭与修道皆失效。

06结论边界

不以破自性否定名言有无判断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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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6

观缚解品 · 被缚者不以自性轮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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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束缚、解脱与流转的补特伽罗。

02所破

自性被缚、自性未缚或固定主体从轮回移往涅槃。

03理由

已被缚者无需再缚,未被缚者不能称被缚;缚与人相待安立。

04周遍

自性状态应不因修道条件而改变。

05不欲后果

若缚是本性则永不能解脱;若本来绝无缚则无须修道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烦恼束缚与可修成的解脱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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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7

观业品 · 业果无需常住载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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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行为、业力、作者与成熟果。

02所破

常住业实体或不变作者跨时保存业果。

03理由

前后相续依因果而接续,不必绝对同一;固定实体反而不能发生成熟变化。

04周遍

果的成熟要求条件变化,与不变自性相违。

05不欲后果

常住业永不转果,或作者改变即由全然他人受报。

06结论边界

以相续安立责任,不落无因无果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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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8

观法品 · 我与我所寂灭戏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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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我、我所、五蕴与诸法。

02所破

常一自在我及诸法从自身方面成立。

03理由

我依蕴安立,蕴复依因缘与部分;逐层寻找皆无独立核心。

04周遍

自性我法应不待安立处与关系。

05不欲后果

若我独立便不受身心变化,业果也无法与它关联。

06结论边界

保留人法名言及慈悲、修道主体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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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19

观时品 · 三时互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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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与其中发生的法。

02所破

三个时间自性独立而后彼此排列。

03理由

现在依过去未来得名;若彼此全离,便不能建立相对时位。

04周遍

相待概念若自性有,应无需所待项。

05不欲后果

没有过去未来也能有现在,或三时并存而失去先后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钟表、记忆、计划和因果时序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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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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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20

观因果品 · 聚合中找不到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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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因、缘的聚合与结果。

02所破

果已在因缘聚合中自性存在,或完全不在却由无关聚合产生。

03理由

若果在聚合中已有则无需再生;若全然没有关联,聚合不能决定特定果。

04周遍

自性因果必须以已有或绝无关系之一成立。

05不欲后果

生产变成重复显现,或任何组合能生任何果。

06结论边界

保留依特定条件形成特定结果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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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21

观成坏品 · 生灭不以自性相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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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事物的形成、坏灭及二者关系。

02所破

成坏自性同时、绝对异时或各自独立。

03理由

若同时,方生即灭;若完全分离,坏与所坏无关。

04周遍

真实成坏关系须说明二者如何关联而不矛盾。

05不欲后果

事物永远不能暂住,或坏灭发生在全无对象之处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有为法的生住异灭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  4. 4推出对方不能接受的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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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22

观如来品 · 如来不在五蕴五求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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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如来与色受想行识。

02所破

如来与蕴自性同一、相异、具有蕴、在蕴中或蕴在如来中。

03理由

五种关系皆不能建立独立如来实体。

04周遍

若如来自性有,应可在其与蕴的关系中找到。

05不欲后果

同一则蕴灭如来绝灭,相异则可离任何身心而指认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佛陀名言存在、觉悟与教法事业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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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23

观颠倒品 · 烦恼与所缘相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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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净、不净、常、无常等颠倒与烦恼。

02所破

颠倒心、被颠倒对象及烦恼各自自性成立。

03理由

没有被增益的所缘便无颠倒,所缘的染净又依观察和条件。

04周遍

颠倒若自性有,不应能由正见对治。

05不欲后果

烦恼永远无法断,或无对象也可恒常生起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错误认识及其造成的痛苦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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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24

观四谛品 · 空性保护四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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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苦集灭道、修道与果。

02所破

认为空性令四谛全无,或四谛必须自性有才有效。

03理由

若诸法自性固定,苦不能灭、道不能改变相续;缘起无性才容许修治。

04周遍

修道功能必以可改变为条件,而可改变与固定自性相违。

05不欲后果

实有论反而使凡夫永为凡夫、佛亦无需修成。

06结论边界

空性不是否定四谛,而是其可运作的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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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25

观涅槃品 · 涅槃非有无四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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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涅槃及有、无、亦有亦无、非有非无四边。

02所破

作为自性实体或纯粹虚无的涅槃。

03理由

若涅槃是实有有为应有生灭;若只是无,也依被否定的有而立。

04周遍

自性涅槃若可说,应落四边之一。

05不欲后果

涅槃成为另一有为物,或等同完全断灭。

06结论边界

不否定烦恼寂灭与解脱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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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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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26

观十二因缘品 · 流转还灭皆依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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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无明至老死的十二支与逆次还灭。

02所破

常住主体在十二支间迁移,或每支独立自生。

03理由

各支以前支及众缘为条件,既非绝对同一也非全异。

04周遍

缘起支若自性固定,既不能由前支生,也不能由道断。

05不欲后果

无明不可灭、老死无因,或同一个我毫无改变地轮回。

06结论边界

保留十二缘起作为流转与还灭的教学结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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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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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K / 27

观邪见品 · 十四无记不立自性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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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所诤事

关于过去未来、世界边际与死后自我的各种见。

02所破

以自性有无、一异、常断回答不可成立的本体问题。

03理由

人、蕴与时间皆依缘安立,预设固定主体后提出的四边问题失去基础。

04周遍

若问题的主项自性不成,围绕它建立的绝对边见也不成立。

05不欲后果

陷入常断等无穷争论,却不能导向苦灭。

06结论边界

不是拒绝一切哲学提问,而是揭示错误预设。

复述验收
  1. 1先在对象上指出“像是自性成立”的显现
  2. 2只破自性,不偷换成完全不存在
  3. 3把理由与周遍分别陈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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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读纪律

品目对应,不等于逐颂校勘

  1. 先读提要

    确认本品主要检查的关系与自性预设。

  2. 再回原典

    核对具体偈颂、译本、注疏与论敌,不把页面文字加引号当原文。

  3. 接入第六地

    比较同一正理在《中论》《显句论》《入中论》中的任务是否相同。

  4. 接受反诘

    若不能保留名言因果,说明所破或结论已经越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