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话必须清楚,清楚不能牺牲边界
由事物自身怎样存在、起作用和相互关联而决定的正理,不随个人愿望与命名改变。
只要烟确由火生,观察者是否喜欢结论都不改变由烟推火的因果基础。
它在《释量论》的哪一层发言
这是本词最主要的研读位置;跨品出现时,必须依论证功能重新判读。
位于比量根据与对象层,区分事实本身的力量、世间共同安立及可信教言,并追问每种推知依何种系属而不欺诳。
结合具体有法、所立与正因检验本词,不把概念说明直接当作原颂引文。
从定义走到认识转化
事势正理是依对象实情建立的推理力量。正因之所以不欺诳,不只因句式正确,而因因与所立有真实同一、因果或不可得关系。
位于比量根据与对象层,区分事实本身的力量、世间共同安立及可信教言,并追问每种推知依何种系属而不欺诳。
让读者知道不是所有结论都用同一种证据:可由事实推知者不必诉诸权威,纯名言者须看约定,极隐蔽者才谨慎依教证。
只要烟确由火生,观察者是否喜欢结论都不改变由烟推火的因果基础。
事势不是僵硬的本质主义;法称所说真实事物仍刹那缘起,其力量正表现为具体因果功能。
藏地教材对事势、世许、信许比量的命名及范围有不同细分。法称体系仍以不欺诳和自然关系为根本,教言不得违害现量比量。
问自己的理由是否会因换一种说法就消失;若会,可能只是词语联想而非事势。
成熟的量学不是只崇拜一种证据,而是让证据与对象相称。事实、约定与教证各有边界,越界使用便会把知识变成权威或猜测。
知道相关,更要知道怎样相关
把名相放回一次真实判断
- 对象
我现在究竟在判断什么,而不是在回应什么情绪?
- 来源
这个认识来自直接显现、正因推知、他人转述,还是习惯投射?
- 反例
什么情况会使我的理由成立而结论不成立?
- 边界
我是否把概念的方便安立误认成了对象本身?
掌握度检验
读懂,不以“读完”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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