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话必须清楚,清楚不能牺牲边界
把量和量果理解为同一刹那识上的不同功能安立,而不是两个完全分离的认识。
灯在照亮对象时也完成“被照亮”,照明作用和照明结果可在同一事件中区分。
它在《释量论》的哪一层发言
这是本词最主要的研读位置;跨品出现时,必须依论证功能重新判读。
位于量、所量与量果关系的核心争论,追问认识怎样完成取境、何者承担证知结果,以及心如何领受自身经验。
结合具体有法、所立与正因检验本词,不把概念说明直接当作原颂引文。
从定义走到认识转化
同体说认为识呈现对象相即完成相应证知,量与果在体性上不分,只依能取与已取、作用与完成分别命名。
位于量、所量与量果关系的核心争论,追问认识怎样完成取境、何者承担证知结果,以及心如何领受自身经验。
防止把量理解成外在测量工具;它实际是一场认识事件,其中对象被显现、心取其相并获得不欺诳的证知。
灯在照亮对象时也完成“被照亮”,照明作用和照明结果可在同一事件中区分。
同体不表示概念上毫无差别,也不取消错误识;只有无欺量知才能有相应量果。
经部、唯识及藏地不同宗义对量与量果同体或异体、自证是否成立有重要争论。本组呈现问题结构,不把一宗答案写成全体共识。
体会直接见色时,是否还需要另一个观察者来使经验成为已知。
量果理论把“我知道”拆开:对象怎样到场、认识怎样工作、确定怎样完成、自身经验怎样被领受。修行中的明知也因此获得可辨析的层次。
知道相关,更要知道怎样相关
把名相放回一次真实判断
- 对象
我现在究竟在判断什么,而不是在回应什么情绪?
- 来源
这个认识来自直接显现、正因推知、他人转述,还是习惯投射?
- 反例
什么情况会使我的理由成立而结论不成立?
- 边界
我是否把概念的方便安立误认成了对象本身?
掌握度检验
读懂,不以“读完”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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