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话必须清楚,清楚不能牺牲边界
在具有所立性质的全部同类实例中都能找到这个理由,显示因与所立正向相随。
凡无常的所作事物如瓶等,都具有所作性;所作因在相关同品中存在。
它在《释量论》的哪一层发言
这是本词最主要的研读位置;跨品出现时,必须依论证功能重新判读。
位于正因三相的组合检验层,以同品和异品中因的有、无、俱三种情况交叉成九句,显示哪些理由决定、相违或不定。
结合具体有法、所立与正因检验本词,不把概念说明直接当作原颂引文。
从定义走到认识转化
同品有表示因遍于同品,是同品分布的“全有”情形。它有助于随遍,却必须再检查异品是否无因。
位于正因三相的组合检验层,以同品和异品中因的有、无、俱三种情况交叉成九句,显示哪些理由决定、相违或不定。
把抽象周遍变成可以逐格检查的矩阵,帮助读者寻找反例,并理解为何只有特定组合能产生可靠推知。
凡无常的所作事物如瓶等,都具有所作性;所作因在相关同品中存在。
同品有单独不足以成为正因。若异品也有同一理由,仍可能不定。
因九句源自陈那因轮传统,法称进一步以自然系属解释周遍根据。九句是教学分析,不应脱离因与所立的真实关系机械使用。
列出三个确定具有结论的实例,检查理由是否都存在。
九句因训练的是一种诚实:不能只找支持例,还必须检查异品;也不能因几个例子相符便宣布必然。正因经得起整个分布结构。
知道相关,更要知道怎样相关
把名相放回一次真实判断
- 对象
我现在究竟在判断什么,而不是在回应什么情绪?
- 来源
这个认识来自直接显现、正因推知、他人转述,还是习惯投射?
- 反例
什么情况会使我的理由成立而结论不成立?
- 边界
我是否把概念的方便安立误认成了对象本身?
掌握度检验
读懂,不以“读完”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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