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话必须清楚,清楚不能牺牲边界
随遍从正面说:凡真正具有这个理由的对象,都随之具有所要成立的性质。
凡所作皆无常:只要某法依因缘而新造,它便随因缘变化坏灭;这就是所作对无常的随遍。
它在《释量论》的哪一层发言
这是本词最主要的研读位置;跨品出现时,必须依论证功能重新判读。
它与倒遍构成周遍的正反两面,使正因既能从因走向果,又经得起反向排除。
结合具体有法、所立与正因检验本词,不把概念说明直接当作原颂引文。
从定义走到认识转化
随遍是因对所立法的正向遍及,可表述为“凡因皆所立”。在三相教学中由同品定有显示,但其必然根据仍须自然系属。
它与倒遍构成周遍的正反两面,使正因既能从因走向果,又经得起反向排除。
把模糊相关提升为明确条件关系,检查理由是否足以覆盖所有适用对象。
凡所作皆无常:只要某法依因缘而新造,它便随因缘变化坏灭;这就是所作对无常的随遍。
随遍不是“多数如此”。只要存在一个真实有因而无所立的对象,遍及便破裂,理由降为不定。
佛教量学不满足于枚举同品,而以自性同一或因果联系解释为何不可能有反例,这是法称对周遍问题的重要推进。
把理由写成“凡A皆B”,不要使用“大概、通常”;若你只能成立通常,就承认这是概率判断而非正因比量。
随遍训练心尊重“凡”字的重量。语言只加一个字,认识责任却扩展到所有实例;慎用普遍词,就是慎护真实。
知道相关,更要知道怎样相关
把名相放回一次真实判断
- 对象
我现在究竟在判断什么,而不是在回应什么情绪?
- 来源
这个认识来自直接显现、正因推知、他人转述,还是习惯投射?
- 反例
什么情况会使我的理由成立而结论不成立?
- 边界
我是否把概念的方便安立误认成了对象本身?
掌握度检验
读懂,不以“读完”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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