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话必须清楚,清楚不能牺牲边界
同品是已经确定具有所立法的对象范围,用来观察所用理由是否确实随同结论出现。
成立声音无常时,瓶等已知无常者是同品;所作性在瓶上成立,显示因与无常具有正向联系。
它在《释量论》的哪一层发言
这是本词最主要的研读位置;跨品出现时,必须依论证功能重新判读。
它与异品共同构成周遍检查的两面,是从具体实例进入随遍与倒遍的教学坐标。
结合具体有法、所立与正因检验本词,不把概念说明直接当作原颂引文。
从定义走到认识转化
同品是与所立法相同一边的实例集合。正因第二相要求因至少在相应同品中定有,以显示因与所立的正向联系。
它与异品共同构成周遍检查的两面,是从具体实例进入随遍与倒遍的教学坐标。
检验理由是否真与结论同向,避免选取一个只在当前对象偶然出现、与所立无关的性质。
成立声音无常时,瓶等已知无常者是同品;所作性在瓶上成立,显示因与无常具有正向联系。
同品不是与有法外形相似的东西,而是已经具有所立法的对象;“像声音”不等于属于无常宗的同品。
同品是否必须实际存在、不可得因与不共因如何分析,是印度因明的重要技术争论,本页先建立基本功能。
列出三个已经承认结论的实例,检查理由是否也出现;若完全不出现,所谓理由与结论可能没有真正连接。
同品训练心寻找真正相关的共同点。相似很多,能承担证明的相似却很少;智慧在于辨认哪一种相同具有认识力量。
知道相关,更要知道怎样相关
把名相放回一次真实判断
- 对象
我现在究竟在判断什么,而不是在回应什么情绪?
- 来源
这个认识来自直接显现、正因推知、他人转述,还是习惯投射?
- 反例
什么情况会使我的理由成立而结论不成立?
- 边界
我是否把概念的方便安立误认成了对象本身?
掌握度检验
读懂,不以“读完”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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