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RAMĀṆA TERM MONOGRAPH · 比量系统

异品

vipakṣa · མི་མཐུན་ཕྱོགས།
★★ 主干法义自利比量品 · 因三相

异品是已经确定不具有所立法的对象范围;正因必须从这一范围彻底退出,才不会留下反例。

释量明镜 · 一词一论自利比量品 · 因三相发言边界:法称量学总义为主;宗义有异说处另行标注,不作跨宗派的无差别定论。
01 · 先落在经验里

白话必须清楚,清楚不能牺牲边界

白话入口

异品是已经确定不具有所立法的对象范围;正因必须从这一范围彻底退出,才不会留下反例。

具体例子

成立声音无常时,若假设虚空为常住,虚空属于异品;所作性不应在此类常住对象上成立。

先看见它在经验里指什么,再进入量、所量、因相与宗义的严格结构。
02 · 原论坐标

它在《释量论》的哪一层发言

所属品自利比量品 · 因三相

这是本词最主要的研读位置;跨品出现时,必须依论证功能重新判读。

认知层级比量系统

它承担反例搜索,是倒遍和周遍检验中最具批判性的部分。

研读关系由定义进入论证

结合具体有法、所立与正因检验本词,不把概念说明直接当作原颂引文。

03 · 八层专题论解

从定义走到认识转化

01严格定义

异品是所立法决定不存在的对象。正因第三相要求异品遍无因,以逆向排除“有因而无所立”的可能。

02体系坐标

它承担反例搜索,是倒遍和周遍检验中最具批判性的部分。

03认识功能

迫使论者主动寻找反方对象,而不是只收集支持案例,从结构上抵抗确认偏误。

04具体例子

成立声音无常时,若假设虚空为常住,虚空属于异品;所作性不应在此类常住对象上成立。

05遮诠简别

异品不是“不喜欢的例子”,也不是与有法不同的一切事物;它必须以所立法不成立来界定。

06宗义边界

异品的现实性、无所立对象如何安立以及不同宗义的共同承许,会影响具体论式能否对敌论者有效。

07观修切入

每立一个普遍结论,主动找最强反例:在结论不成立的对象中,理由是否仍会出现?若会,立即降低主张。

08升华解读

异品是思想的护法。愿意把反例请进自己的论证,信心才从自我保护转化为能够承担检验的认识。

04 · 类型化关系

知道相关,更要知道怎样相关

相分

倒遍

所立不成立处,因必须遍不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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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待

同品

同品是所立法已成立的一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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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坏形态

不定因

因若进入异品,便无法决定所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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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理自检

把名相放回一次真实判断

  1. 对象

    我现在究竟在判断什么,而不是在回应什么情绪?

  2. 来源

    这个认识来自直接显现、正因推知、他人转述,还是习惯投射?

  3. 反例

    什么情况会使我的理由成立而结论不成立?

  4. 边界

    我是否把概念的方便安立误认成了对象本身?

掌握度检验

读懂,不以“读完”为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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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五项要求你能够复述、定位、连通、简别并观照。勾选会保存在当前浏览器中,方便以后回来复习;它只是自检记录,不等同于修证判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