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话必须清楚,清楚不能牺牲边界
喻不是为了让话更生动,而是用双方承认的实例把因与所立的周遍关系显示出来。
“声音无常,因为所作,如瓶”中,瓶是双方承认的所作且无常之同法喻,用来显示所作与无常相随。
它在《释量论》的哪一层发言
这是本词最主要的研读位置;跨品出现时,必须依论证功能重新判读。
它属于他利比量的表达条件,帮助尚未通达周遍者在具体对象上看见抽象关系,但真正能立者仍是因的三相。
结合具体有法、所立与正因检验本词,不把概念说明直接当作原颂引文。
从定义走到认识转化
喻是论式中显示同法或异法关系的共许实例;同法喻显示因与所立同有,异法喻显示所立无时因亦无。
它属于他利比量的表达条件,帮助尚未通达周遍者在具体对象上看见抽象关系,但真正能立者仍是因的三相。
把不可见的关系落在公共经验中,检查双方是否真正理解同品、异品和周遍。
“声音无常,因为所作,如瓶”中,瓶是双方承认的所作且无常之同法喻,用来显示所作与无常相随。
喻不是靠一个例子证明普遍规律。例子只显示关系;周遍的最终根据仍须来自自性、因果或不可得等系属。
印度论式支数由五支到三支有多种传统,法称更强调例与言说服务于显示三相,不把句式本身当作量。
举例后再问:这个例子只是相似,还是确实展示了理由与结论的同一关系?并主动寻找异法例检验。
喻是理解的桥,不是修辞的花。好的例子让人亲自看见结构,随后能够放下例子,独立检验新的对象。
知道相关,更要知道怎样相关
把名相放回一次真实判断
- 对象
我现在究竟在判断什么,而不是在回应什么情绪?
- 来源
这个认识来自直接显现、正因推知、他人转述,还是习惯投射?
- 反例
什么情况会使我的理由成立而结论不成立?
- 边界
我是否把概念的方便安立误认成了对象本身?
掌握度检验
读懂,不以“读完”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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